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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信息

    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曹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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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未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外资企业
    成立时间:2004年1月10日
  • 公司地址: 江苏省 苏州 张家港市 杨舍镇 城北村 张家港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F座505室
  • 姓名: 曹辉
  • 认证: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

    张家港较好的律师是谁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工伤赔偿究竟该谁负责

  • 所属行业:生活服务 生活配送
  • 发布日期:2019-07-18
  • 阅读量:269
  • 价格:10.00 元/套 起
  • 产品规格:不限
  • 产品数量:20.00 套
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• 发货地址:江苏苏州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村  
  • 关键词:张家港较好的律师是谁,张家港市律师,张家港工程律师

    张家港较好的律师是谁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工伤赔偿究竟该谁负责详细内容

   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工伤赔偿究竟该谁负责?
    张家港工伤赔偿究竟该谁负责?
    
   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:出现了工伤后,找谁赔偿,谁应该付法定责任,受伤害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向谁请求伤害赔偿,即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?
     
   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:根据《试行办法》和有关政策规定,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主体是“肇事者”,而不是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。
    
    《试行办法》*二十八条规定: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,应当**按照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及有关规定处理;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、丧葬费、护理费、残疾用具费、误工工资的,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;
    
   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,若不低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伤残补助金,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。
    
    *三十条规定:“出国、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,在境外负伤、致残或者死亡的,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,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。
    
    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所有,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”。
    
    另外,有的地方劳动和社会**行政部门规定:企业单位已经向人寿保险公司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,若职工发生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且属于工伤的,则工伤赔偿责任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人寿保险公司承担(参见1997年6月24日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便[97]2号复函)。
     
   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:由此可见,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之规定,发生了工伤赔偿事故,受害的职工及其亲属只能请求有关的“肇事者”(或合同的当事人)给付赔偿,而不能请求职工所在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付赔偿;
    
    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“肇事者”(或合同当事人)。
    
    张家港市律师曹辉团队:学法时间:
    
    *人民共和国合同法:
    *七章 违约责任
    **百零七条 【违约责任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    
    **百零八条 【拒绝履行】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,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。
    
    **百零九条 【**债务的违约责任】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,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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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欢迎来到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曹辉网站,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张家港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F座505室,老板是曹辉。 主要经营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良好曹辉律师团队,曹辉***,毕业于中国*学院,从事公安人民*工作十余年,先后在*,刑事侦查\刑事技术\经济犯罪侦查等部门工作\办理过包括命案\重大经济案件等八百余起各类行政\刑事案件\主持调解过几千起劳动工伤\交通事故等各类社会矛盾纠纷\多次荣立三等功嘉奖!zjglaw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功底sz16ls。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。 这里价格实惠,这里生活服务齐全,我们的服务有:张家港律师,张家港律师事务所,张家港企业法律顾问!欢迎前来合作!